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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總是要經歷過才會明白那些感覺是什麼,或者得有同等的事件發生,才會認定感受是如此起浮的…要不然說穿了,也不過是單一事件的故事而已!…然而,有些人並不能接納較負面的分享與經驗,甚至把這些較負向的事件視為悲觀或不客觀,僅僅像是一條不可以侵犯的條款,報喜不報憂????既然如此…別說了,就當一切都是快樂幸福的…

等到都面對了、經歷了,就會回頭說『我明白了妳當初所說的感覺了』…倒也沒有覺得遲,而是…原來要自己受傷了,才會覺得一切是“真實”的!要不然得說出口的人有一定的“公信力”才會認定這些話是有價值可以聽取的,人就是如此,可悲外加膚淺…在跌落之前還是得咬上善意勸說一口,或得要看見自己遍體鱗傷或傷害別人了,才會明白那些所做所為有多麼令人痛徹心扉!

看來,經歷就是一種價值!得經歷過的人又夠有份量,說話才能大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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