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緯宇的貼文

這幾天這位臺中市議員非常紅,難得有區域議員如此名聲響亮,就為了上面這篇臉書貼文,畫黃線處便是引來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憤怒…說真的,在認識眾多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日子裡,我第一次(不誇張)看到他們終於集結了起來,為了自己的權益發聲與捍衛…,這的確是該值得開心與感動的事!

段緯宇回應社工留言

關於段緯宇對於社工專業的誤解,非常清楚可見(螢光筆畫線)…

我們來談談什麼是社工?!
於第一行『社工就是社會工作者,不用高普考檢具資格就可以領高薪』,這句話似乎只有對“一半”,哪一半?社工就是社會工作者這一半!(笑)…
社會工作(Social Work)在維基百科中有詳細的說明,其說明裡有一段話『所謂「社會工作者」,需接受一定程度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,通過社會工作師資格考試或認證,並且在社會工作和社會福利領域供職。』此便為「社會工作者」,如果沒有經過公職高普考是沒有辦法領高薪的,公職高普考只是通過成為公務人員體制下的社工員(師)而已,非公職體制下的社工員(師),除非在具有危險領域或專業資歷時間較長者或特殊領域專才者,要不,是沒有辦法獲得所謂的“高薪”(我指的高薪需高於一般社會工作者月薪,僅表達高於台幣4萬),若無前述相關經歷,則薪水為2.2萬至3.8萬不等(此薪水未扣勞健保及部份薪水回捐機制、又或其他等扣除額)。
另外,「社工員」的身份是需要受大學以上程度的相關科系畢業,其所學之科別學分也受不同的社福單位所需人才要求,若不達其學分要求也無法成為「社工員」,並不是隨便的人自覺有敏感度、高同理心就能成為「社工員」;而「社工師」的身份雖然也不需要經過公職高普考,但需要經過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」高考通過,考取社會工作師證照(同等於土木技師、水保技師等相關專業技師證照),方可成為「社工師」。
以上,講完薪水與專業要求,來講講社工員(師)的工作…

一般人也許認為社工員(師)是成天坐辦公室、一天工時八小時週休二日、吹冷氣、做文書、和人聊天、講講電話、看看紀錄、辦辦活動,還有…總以為“社工就是很有愛心”(!);我要重述,這是「一般人」以為的社工,於是,我要說一下我看到及我過去在社會福利工作時所見的社工員(師)…
社工員(師),不管是天生還是後天訓練自己,就特質而言…必需比一般人多出一些敏銳度、敏感度、同理心、耐心,當然也不是社工員(師)都有這些的特質,於是他們需要就各別領域精進其專才,如服務高齡、青少年、兒童等對象的,就必需瞭解熟悉相關福利政策及措施、行為、心理、醫療、資源等,其中的瞭解還包括有相關的法令規範、行政流程、學術研究等等等,就好比高齡對象初步判斷是否有失智狀態,若有需要協助,即連結醫療資源及申請相關照護福利等(這只是譬喻);好比兒童對象初步判斷是否有發展遲緩、情緒表達受限等,若有相關的兒童行為問題,就需要協助給予治療資源及父母心理上較專業的處遇服務…(這只是譬喻),然而青少年對象如段緯宇文中所指的“安置”,其安置並不是簡單的把孩子移到某個空間生活即可,安置的相關法令規範、行政流程及安置後其他考量,如親職互動變化、安置環境適應等等,都在「一定時間內」靠社工員(師)專業能力判斷與處遇。如果單就「一個面向解決事情」,那社工員(師)肯定事情做得快又準,可惜…社工員(師)的專業,就在於他們受專業訓練與個人精進學習,將個案工作或其他相關社會服務之事務以「多個面向分析與進行」,達到給予服務對象更完善的照顧和支持,而且(加重語氣),通常服務一個對象所需的工作歷程與時間長短皆不同,並不是所有的人事物都是「一天」能處理「二天」能結案的事,給個例子,若服務九二一地震失親兒童,倘若孩子在2歲時歷經九二一地震造成父母雙亡、也無手足,其社工員(師)接受其個案之服務,需對於個案有長期之處遇,定期家庭訪視、關懷、給予相關資源並協助成長過程中的各種問題,有可能需要服務長達16年,直至孩子18歲成年…如此一來,社工員(師)背著一個案就16年,可不是段緯宇所說的「吃飯拉屎領高薪」這麼簡單。

再來,談談工時問題…
很遺憾的,社工員(師)的工時並不是每一位都僅需勞基法工時規範(一週40小時),同類型的工作,有人公司福利好7小時、有人在Google工作還可以中途爽爽休息,但不管工時多長,每一樣工作都有它不為人知的心酸血淚,我所認識的社工員(師),從每日工時7小時到工時18小時的皆有,當然也沒有段緯宇所期待的工作365天,畢竟,社工的專業包括熟悉法令政策,助人工作不能帶頭違法,於是…社工員(師)經常是表定工時打卡8小時,但常常窩在辦公室或家裡加班,以未登記、未申請、未打卡的方式“為工作賣命,超時到每週工時110小時都是常見的;另外,多數人以為他們週休二日,關於這點也要為他們申冤…依服務對象的不同,日曆上有相關節慶的如植樹節、中元節、端午節、重陽節、婦女節、兒童節、國際兒童失蹤日、同性戀自豪日等等等等(超多,很難列),他們都要辦大大小小的活動,除了節慶外,若遇相關宣導方案的要求,倘若一年需24場,則每個月就平均需額外多2場宣導活動,如果有辦過活動或籌備活動,就會知道一場活動小至DM設計、大至舞台燈光、媒體曝光,連活動與會的安全性、理想性、豐富性、多元性、多面向都得考量,也不會是「一天說辦第二天就辦完」的事!外加有時候宣導活動還需要跑到山區,光車程就花掉二、三個小時才能抵達活動地點,有時這些社工員(師)沒浪費這二、三個小時,依然在車上討論如何處遇他們念茲在茲的「個案」…假使服務的對象為深夜生活的,白天社工員(師)還是需進辦公室,工作直到深夜後出訪相關對象,比如不易找尋但半夜出遊的問題少年、忍受夜深人靜的遊民、特種行業的弱勢工作者,這些都不只是on call一通電話的工作,而是確實需要長時間用專業評估與探訪的,…難道,這不是社工員(師)真正的“工時”?

那工時裡的工作內容真的像段緯宇說的吃飯拉屎這麼平常嗎?
列一下我所看到的平日社工員(師)該有的工作吧!
個案工作(處遇、會談、家訪、撰寫複雜個案紀錄、各項連結資源等)、服務宣導前置作業(宣導品、宣傳爆光、宣導內容規劃、道具製作、文案撰稿、會議討論等)、大型活動辦理前置作業(宣導品、宣傳爆光、宣導內容規劃、各項舞台帳篷空間租借事項、道具製作、文案撰稿、會議討論等)、服務宣導結案作業、大型活動結案成果作業、季核銷、月核銷、年核銷、評估報告、職業教育訓練、督導工作、電話諮詢、辦公室打掃、各項對外會議研討事務、組織內會議、臨時交辦事由等等等等等,全部要在表定的工時內完成,工作真的還不是只有『個案服務』而已!而且每一樣我能列出來的工作,每一項處理都不是幾個小時可以完成的…試問把社工員(師)當章魚嗎?還是覺得社工員(師)會分身抽離,一個會談、一個辦活動、一個接電話、一個做道具?!

臺灣社會工作身上背的案量通常是國際標準的六倍左右,是不是正如段緯宇說謂的“弱勢是看不到明天”?我在想如果您此刻的工作量再高達六倍,是您看不到明天,而不是服務的對象看不到明天!(也許服務的對象是後天才看不到,因為沒有多餘的人協助他們)…
社工員(師)平常對我來說是一個性格溫和的職業類群,與“人”的高度互動,但卻未對“人”失去信念,他們還不像其他服務業可以高喊著『付錢的不一定就是大爺』,畢竟他們服務的對象還真的很多是不需要付錢的,可是…對他們而言,服務是一種熱誠、一種動力、一種無我,不是空有愛心,那是一種對於這個大環境還保有溫度與感動的熱血!社工員(師)工作量背到六倍以上,打不還手、罵不還口,忍氣吞聲那些關於工作的點點滴滴,還得被別人看衰、看賤!薪資也沒有科技人高、工作福利也沒有Google好、生活品質也沒有金字塔頂端的優渥、工時也不輸給打工算時薪兼N份工作的人,我所看到的他們專業不輸給各種其他被尊重的“師”群,但他們卻沒有享有同樣的被尊重、被理解,還要被議員因一位個案講成「只吃飯拉屎的社工」????
這到底是該笑議員對專業與職業的無知?還是該為社工員(師)感到悲淒與難過呢?

我站在一個不需要段緯宇道歉的立場
也許可以說,因為我不是社工員(師),所以這樣的羞辱對我無關痛癢
但,我覺得……他無知、也不懂所謂專業
那,道歉只是表面
還不如讓社會理解『社會工作專業』
社會工作的專業真的…不是嘴嘴說、筆動一動、人走一走就可以把工作做好的!

我不是社工,但我非常尊重、也非常敬佩社工!
段緯宇該充實自己的知識水準,才不會看事情只有『妖壽讚』和『吃飯拉屎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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