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phia Bailey-Klugh 寫給歐巴馬的信  
(Sophia Bailey-Klugh寫給美國總統的信,圖來源:參見此網址)

網路上有人分享此文『ophia Bailey Klugh, 10-Year-Old Girl With Gay Dads, Has an Important Question for President Obama』,看完我有一個感想…

會想到臺灣還在吵的多元成家議題,我認為…不是法令要先過,而是這些沒品德的怪獸要先除禍(如果可以挖出他們的心洗一洗先?!) !!!!!

日前還看到有人轉貼意指同性戀是不純潔、不善良的言論,原來出張嘴罵別人髒也有資格和眾人談「純潔道德」呀?!…這環境不就是這些怪獸口出惡言搞髒的嗎?~要談純潔,要不要先刷牙先?

我是一個無法面對與接受“同性雙親擁有「無力抵抗怪獸的無辜子女」”(這屬於「多元成家-伴侶制度草案中的第 1058-8 條(收養子女)第一款」,所以不要跟我吵其他怎樣啦啦啦,我只在談這一款),因為…(就是只有這個因為)……臺灣並不是一個友善、團結且有禮貌的環境,有很多時候“同性雙親”的愛很有可能無法保障「霸凌」與「非理性行為」所帶來的爆炸性傷害(當然,會有人跟我說異性雙親的愛也無法保障,這我知道)。

這些都會使無辜孩子受到「極危險」的處境…尤其是那些“異性雙親”教育出無禮、失敗沒品德的怪獸子女給的任何傷害(大人都得面對“純潔”理論了,孩子無力面對任何理論呀~~~),But (人生最厲害就是這個BUT!)…縱使我非常明白“同性雙親”有相同的能力教養出很棒的子女、也明白“同性雙親”可以付出更多的愛與心力,甚至非常非常理解“純潔”不是異性還是“同性”能一概而論的。
如同文中寫的『現實接受度仍是另一項問題,歧視仍舊無法完全消弭。人權鬥士曼德拉曾說:「教育是最有力的武器,你可以用它來改變世界。」』

教育不改變,這樣不友善、怪獸多的環境並不適合讓這些無力抵抗怪獸的好孩子們來面對、來承受(回想起至小就是單親孩子的我,小時候可是備感辛苦與心酸呀~)…我支持多元成家的某些大方向、我也支持同性可自組「二人小家庭」(人家的愛到底關你屁事,你要用上帝之說處處阻饒?)。

我在等臺灣這環境改變……
我也正在努力每次遇到怪獸言論的任何機會得加以“教育”……
我相信有一天『得以活在生而平等的國度,無論我們的外觀是否相似、在哪裡成長、或家長是誰。』的環境中能快樂的自組各種形式的家庭
只是,伴侶制度草案中的第 1058-8 條第一款「不是現在…」!!!

文章後的回覆  
妞新聞的文章《同學嘲笑我有2個爹,怎麼辦?10歲女與歐巴馬的書信往來》下有人如此回覆,我也覺得這個說法的確無法反駁,But(人生最厲害又出現了這個BUT!)…你們知道目前受傷害的人會是一個「孩子」、一個天真無邪在充滿愛中長大而無辜的孩子嗎?

霸凌者的錯這是肯定的,也無力控制或制約這些無禮的行為,甚至我們可以有“管道”處理這些霸凌根本無需等到「報應」,可是孩子在瞬間受傷的心靈呢?愛真的能填補?
說實話,身在老時代單親家庭中的我,可以確實的說「我未缺少任何愛,也充滿愛,但…我小時候還是受傷了、害怕了、恐懼了,且~退縮而封閉了!」

打個比較遠的比方……就如同印度目前強暴的案例許多,你不會選擇此刻去印度,你明確的知道這一切是強暴犯的錯、你也知道不應該是被害人的責任,但有趣的問題來了,那為什麼當你知道強暴案例有多而無減的時候你會選擇“減少或不去”印度呢?你怎麼會理解需要「不去」或「不做」使自己身處或感到危險的事呢?

於是我反過來問你…為什麼臺灣在不友善、應該被教育的同時,你需要告訴我要支持伴侶制度草案中的第 1058-8 條第一款法令、並且要我面對這個問題、而且告訴我這是一個社會環境的問題,因為這是霸凌者的錯不是被害人的錯、不是同性雙親的錯、不是自己的錯?!

不得不問……身為有腦門、有力量、已經大風大浪的雙親們,為什麼不是選擇「不去」或「不做」會使孩子身處或感到危險的事呢?
法令還沒有通過的同時,該做的是應該主動積極的教育“非理性”說法的「歧視之說」吧?
而不是強推法令通過來滿足大人自私自立而欲獲得口中所謂的「家庭之愛」吧?

於是那句老話,多元成家草案很好,是應該推行,但伴侶制度草案中的第 1058-8 條第一款「不是現在…」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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