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我最初想說的:既然已經沒有人把同性戀當成異類了,
為什麼非得要成群結隊混在一起?

對不起我真的不懂。

--- 文字摘取自 Kyrus 老虎不在籠子裡

 

 

從看著「她」變成了「他」那是不是細數下來已經是「十年多」的歲月了,從過去到現在他總是很紅的出現在網路上文字裡與他人的嘴裡,也許…對某些人而言,他只是“同志圈”裡的紅人,但對我而言…不管是她還是他都是在我最黑暗的時候用文字撫平心碎的「偶像」(認真狀)~至從去年的十月砍掉了原有的臉書帳號後,好像就從迷戀他的文字裡瞬間抽離,一年後…再重新拾起對他的關注,似乎不陌生的依附感又瞬間填補心靈,看著他寫著字字句句很有感觸的話,總是忍不住在螢幕前點了頭、笑了和難過著,如果我有精神分裂症的話,那我肯定在看著他文字的同時…他是伸手摸著我的頭跟我說:「我懂」~(笑),他寫著“曾經”能理解著、他唱著“心情”能享受著,還有什麼人有比他的文字更貼近的呢?(我又講了一堆題外話了!其實我想告白吧?!)

 

在他寫的Blog上,看到了上面那段文字,當然整篇都像寫著我也像訴說的~但這三句太有感覺了!需要畫重點……(哈哈)

我也不明白對於成群結隊混在一起還要喊著「我們是拉子」的道理是什麼?雖然沒有不好、也沒有錯,但真的不懂…當一個性向需要選邊站的時候,是不是也等於默認了“自卑”或“弱勢”的心態?…偶爾會想,到底是我不夠有病識感所以無法理解「同志圈」還是在「同志圈」裡有我所不明白的規則?!

也許,我從來不認為「同性戀」是異類,就算我曾經(現在)被歧視,我還是認為那到底關誰屁事,需要為誰佐證“這不是病”?!

 

唯一可以想像的事是,我可能是一個不需要有一群站在一起的人,就像崇拜「偶像」這件事…我只需要清楚明白「我喜歡你」,不用有人陪我一同尖叫或非得看見有人和我一樣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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