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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龍小姐,您誤解憲政民主了】A15/時論廣場      

當…江宜樺不再是江宜樺的時候,應該是該思考過去的江宜樺是身在何處?
而此刻的江宜樺是否應該轉身找找曾經理解自個兒口中的『臺灣民主』?

過去的江宜樺曾說:
『如果我們連這種符合憲政民主精神的群眾運動,都還要像內政部那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,或是像龍小姐這樣以誤解民主的說法來加以勸阻,那就真不知道我們想要培養、想要建立的是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了。』

過去的江宜樺又曾說:
『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「統治者不得濫權」,而不是「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」。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,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。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,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,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,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。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,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,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,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。』

 

大人口中的悖論真是令我這個無知的孩子訝異!此刻讓我想起了紅遍全球的小王子第一章中文譯本寫的:
『大人們從來不會一下子暸解一件事,而向他們一遍又一遍的說明,對孩子來說,是件令人疲乏的事。』

小王子第四章中文譯本又寫:『因為大人們喜歡數目字。當你向他們談起一位新朋友時,他們從來不問你主要的事情。他們從來不問你:「他的聲音怎麼樣?他喜愛什麼遊戲?他收集蝴蝶嗎?」他們問你:「他幾歲了?他有幾位兄弟?他體重多少?他的父親有多少收入?」只有這樣,他們才相信你認識他。假如你告訴那些大人們說:「我看見一間用玫瑰色紅磚蓋成的房子,窗裡有天竺葵,屋頂上有鴿子﹒﹒﹒」他們無法想像得出這間房子。你應該告訴他們說:「我看到一間值得十萬法郎的房子。」然後他們才叫道:「多麼美呀!」』

 

~這不對等的服貿,在這些“大人”眼裡大概如同十萬法郎的房子一樣美吧!
我看著那些已經長大的“大人們”~~心寒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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