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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壽司部落格中網友給她的信,真的是好一句至理名言:『心裡起了一個小疙瘩,就不能裝沒事。疙瘩起了,它就永遠都在,怎樣也沒辦法不去想它。』如果再來一點北京腔,我想就夠有重量外加情感了…這是一句有點刺、有點真實、有點貼心肝的大重點、大名言呀!

情人之間的信任有時候真的生來容易、消失的也快,只要起個小小的漣漪,眼前的景色就立刻糊了,哪管此刻面前的你(妳)是不是還能讓我再相信呢?經過了幾次戀愛,自己也曾經是個人人喊打的爛咖,在每一次精彩穩定愛情故事裡,就是要加個人生劇場增加可看性,那些自以為好像純友誼或擺得平的關係,通通都變成了貝多芬命運交響曲的前奏,嚇跑了最愛你(妳)的他(她),回過頭我就是那個會罵自己傻的傢伙…但是,誰也知道“早知如此,何必當初”~單單就是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嘜~『賤』~

不要懷疑這粗俗的“單字”,肯定足以表達關於腳踩雙船還不怕腿拉傷的犯人!

最近我喜愛將身邊的人名字冠上“立威”這二字,例如:陳立威、王立威……意指在“我可能不會愛”這部戲裡的丁立威,是個不怕腿拉傷的犯人,而且還是個“慣犯”,會在被抓包之後告訴自己的另一伴經典名言:『相信我,我是愛妳的』,真的是賤人最愛用的一句話…畢竟我也用過,或是說『我心裡只有愛你(妳)』…Oh~Shit,對…聽到這一句話就是吃屎吧!(我也在罵我自己),如果你(妳)真的愛對方,就會理解什麼事應該做、什麼事不應該做,或哪些事是感情中最有殺傷力的行為…講完這段話,會明白另一頭回你:『那我知道錯了嗎?這麼不可以原諒嗎?』~~嘿,對…不可以原諒,尤其是詐欺罪只要有足夠的證據,而且你(妳)都已經承認了,那就是罪刑法定原則了!肯定的八字真言:『不可原諒,絕不從寬』…

疙瘩都在了嘛~為什麼還要對方相信你(妳)這個慣犯哩?
疙瘩都在了嘛~為什麼還要讓自己如此委屈與裝堅強呢?
疙瘩都在了嘛~為什麼還要認定自己需要被原諒寬恕呀?
疙瘩都在了嘛~為什麼還要覺得自己的愛就要二個人在一起不可哩?…

其實對方的行為,早就證明…不愛了…那絕對不是糊塗~~(過來人)
認真的愛就會瞭解愛該如何同理、該如何體諒、該如何辨別關係…
拿糊塗當理由?!
所以詐欺犯也可以說自己糊塗了,然後被害者得原諒?(那你/妳被騙看看呀?)

 

這個名言,的確還真的是…妙不可言!(拍手叫好)
請有情人們…好好思考思考呀! 

當然,最後得再說…別以為曖昧無罪,因為搞曖昧更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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